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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9 16:58:54
来源: 长兴镇

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 7月 15日,宜宾市南溪区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陈刚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分析,制定了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5户贫困户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补助4275元的问题

针对“5户贫困户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补助4275元的问题”,我镇及时组织驻村干部及业务经办人员给区教体局取得联系,经逐一走访核实,审计期间已全部发放。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存在的问题

针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存在的问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针对“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将严格规范财务核算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的收支情况。

四、国土规划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等重要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

针对“国土规划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等重要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定,加强项目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五、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针对“违规收取建房保证金的问题”,我镇已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清理,清理后将及时退还农户建房保证金,并立即停止农户建房保证金的收缴。对于“日间照料中心未运营”的问题,我镇整合了社区场地,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和阅浏室,用于满足场镇内适龄人员进行娱乐活动,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运营管理工作责任制。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存在的问题

针对“违规购酒水的问题”,我镇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从严规范工作用餐,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的规定,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针对““三公”经费方面的问题”,我镇以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及时联系对方单位,补齐了公务接待的相关依据,同时将在以后的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特此公告。